Posted on Fri, 22 Dec 2023, 12:00
早在1989年,John Hedley就参与制定了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 (下称“ISPM标准”) 第1号文件。作为植物检疫措施委员会 (下称“CPM”) 的前任主席,John Hedley效力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下称“IPPC”)数十载。从起草ISPM标准前几号文件到解决海运集装箱植物检疫问题,他的辛勤奉献显然塑造了今天IPPC工作的方方面面。
John Hedley现已退休,在其故乡新西兰安享晚年。IPPC秘书处有幸采访到了他。
IPPC:您能否和我们简要介绍下,ISPM标准第1号文件当时通过走了哪些程序?您在其中扮演怎样的角色?
John Hedley:1989年,我向在大韩民国举行的亚洲及太平洋区域植物保护委员会(下称“APPPC”)第16届会议提交了《同国际贸易有关的植物检疫原则》(下称《植物检疫原则》)初稿。1990年,APPPC举行国际专家磋商会议,对草案进行了修改,1991 年,粮农组织专家工作组和其他区域植物保护组织(下称“RPPO”)也对草案进行了修改。
1992年,各大RPPO共同举行第四次技术磋商会议,会上建议将《植物检疫原则》提交粮农组织大会。该文件经粮农组织理事会和粮农组织农业委员会(COAG)批准后,由我与时任IPPC秘书长的Niek van der Graaff一同交由1993年召开的第27届粮农组织大会批准。在植物检疫措施临时委员会(下称“ICPM”)成立之前,都得走这样的程序,经过粮农组织机构。与《植物检疫原则》一并提交粮农组织大会的还有拟议的ICPM成员名单(在标准委员会成立之前使用)和标准制定程序。
IPPC:为何当时需要制定一个世界植物卫生标准?
John Hedley:当时正值《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定》(《SPS协定》)出台。其他两个“姐妹”组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都已制定相关标准,因此隶属粮农组织的IPPC也必须有自己的标准。
各国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中承认,不合理的动植物检疫限制规定会阻碍自由贸易。关贸总协定各缔约方强调,制定植物检疫措施的理由必须公开,且统一各国植物检疫措施有助于改善现状。“统一”指的是“不同国家按照共同标准制定、承认和实施植物检疫措施”。此外,这还意味着“关于植物健康,IPPC秘书处与在IPPC框架内运作的区域组织合作制定的国际标准、准则和建议”不应受到质疑。
IPPC:在您为植物健康界效力的这几十年中,您认为有哪些值得称道的地方?
John Hedley:作为IPPC秘书处首任协调员,我与Niek van der Graaff并肩工作,支持IPPC新修订文本的编写工作,为几项ISPM标准的制定明确工作安排并成立工作组,并成立了术语工作组,即现在的术语技术小组。
在担任ICPM(CPM前身)首任主席期间,植物检疫能力评估(下称“PCE评估”)问世。项目由新西兰外交贸易部提供资金,以确定发展中国家植物检疫系统的实际能力和具体需求。我们编制了一份问卷,帮助发展中国家评估自身能力,从而进一步制定国家计划。发展中国家还能凭借评估结果,向外界证明其是否需要技术援助。该项目由Godwin Balasingam和新西兰梅西大学两位资深科学家共同发起。此后,PCE评估又经Felipe Canale、David Nowell、Orlando Sosa等人之手进一步发展壮大。
此外,当时我担心国家植物保护组织(下称“NPPO”)官员没有机会提出有关新ISPM标准草案的问题,因此,我让新西兰外交贸易部出资,就相关主题组织了一场与APEC国家的会议,而IPPC则出资为APEC以外的APPPC成员国办了一场会。我们这样做了两年,很成功。其他RPPO纷纷效法APPPC。后来,IPPC秘书处接手了这些会议的组织工作,这也就成了我们现在所熟知的IPPC年度区域研讨会。
最后,作为标准委员会前成员,我为《植物检疫术语表》持续贡献22年。我还非常注重ISPM标准的实施工作,也一直强调要制定海运集装箱污染相关的ISPM标准。
IPPC:迄今为止,有超过40项ISPM标准通过(算上附件和补编)。面对这一成果,您对植物健康界有何建议?
John Hedley:IPPC一直在与其他组织建立更多的合作伙伴关系,这种势头必须保持下去。植物健康界无法独善其身,它也是其他工作的组成部分。
随着数字化发展,我们可以向各大NPPO提供更多贸易商品或其他相关运输物品的有害生物状况信息。更多检查可及时进行,检查结果可与出口商品一并送达。海运集装箱运输尤为如此。
诸如大型语言模型(LLM)和人工智能等新数据整理分析技术应能协助我们制定出数百种亟须制定的植物商品标准。当下,各国气候不断变化,这些植物商品标准也应当“以变应变”。